2010年1月21日,國土資源部(bu)組織有(you)關專家,對我公司提交的“山(shan)西(xi)壺關(guan)峽谷國(guo)家地質公(gong)園(yuan)規(gui)劃(hua)”項目進行了評審,順利通過項目評審。
“山西壺(hu)關(guan)峽谷國家地質公園規劃(hua)”是山西壺關縣國土資源局委托我(wo)公(gong)司承擔(dan)的社會(hui)項目,項(xiang)目經費41.00萬元;公司規(gui)劃部組織有關人員嚴(yan)格按照國土資發【2010】89文件有關要求, 依照國(guo)家(jia)地(di)質公園建設指南、國土資源部對地質遺跡保護(hu)的有(you)關規定以及(ji)地(di)方相關行(xing)業(ye)規劃,圓滿完成(cheng)了公園規劃。
規劃的完成使得公園建設有(you)了(le)科學的依據(ju),既能科學有(you)效的保護地質遺跡,又為促進(jin)地方(fang)經濟發展提供了(le)幫助,促進了公(gong)園的(de)可持(chi)續發展(zhan)。
與會專家經過認真評審,一致認為《規劃(hua)》章節安排合理,重點突出,思路(lu)清晰(xi),圖文并茂,資料翔(xiang)實,符合《國家地(di)質公園規劃(hua)編制技術要求》,是一份(fen)優秀的公園規劃,同意通過評審。